論曰:百合病者,百脈一宗,悉致其病也。意欲食,復不能食,常默默然,欲臥不能臥,欲行不能行,飲食或有美時,或有不欲聞食臭時,如寒無寒,如熱無熱,口苦,小便赤,諸藥不能治,得藥則劇吐利,如有神靈者,身形如和,其脈微數。每溺時頭痛者,六十日乃愈;若溺時頭不痛,淅淅然者,四十日愈;若溺快然,但頭眩者,二十日愈。其證或未病而預見,或病四五日而出,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後見者,各隨證治之。
百合病,不經吐下發汗,病形如初者,百合地黃湯主之。
百合地黃湯方
百合七枚擘 生地黃汁一升
右先煎百合如前法,內地黃汁,煎取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。中病勿更服。大便當如漆。
百合病,發汗後者,百合知母湯主之。
百合知母湯方
百合七枚擘 知母三兩
右先以水洗百合,漬一宿當白沫出,去其水,別以泉水二升,煎取一升,去滓;別以泉水二升煎知母,取一升;後合煎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。
百合病,下之後者,百合滑石代赭湯主之。
百合滑石代赭湯方
百合七枚擘 滑石三兩碎綿裏 代赭石如彈丸大一枚碎綿裏
右先煎百合如前法,別以泉水二升,滑石代赭取一升,去滓後合和重煎,取一升五合,分溫再服。
百合病,吐之後者,百合雞子湯主之。
百合雞子湯
百合七枚擘 雞子黃一枚
右先煎百合如前法,內雞子黃攪勻,煎五分溫服。
百合病,一月不解,變成渴者,百合洗方主之。
百合洗方
百合一升,以水一斗,漬之一宿,以洗身。洗以食煮餅,勿以鹽豉也。
百合病,渴不解者,栝蔞牡蠣散主之。
栝蔞牡蠣散方
栝蔞根 牡蠣敖等分
右為細末,飲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百合病變發熱者,百合滑石散主之。
百合滑石散方
百合一兩灸 滑石三兩
右二味為散,飲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當微利者止服,熱則除。
百合病,見於陰者,以陽法救之;見於陽者,以陰法救之。見陽攻陰,復發其汗,此為逆;見陰攻陽,乃復下之,此亦為逆。
狐惑之為病,狀如傷寒,默默欲眠,目不得閉,臥起不安。蝕於喉為惑,蝕於陽為狐,不欲飲食,惡聞食臭,其面目乍赤、乍黑、乍白,蝕於上部則聲嚘,甘草瀉心湯主之。蝕於下部則咽乾,苦參湯洗之。蝕於肛者,雄黃薰之。
甘草瀉心湯方
甘草四兩灸 黃芩三兩 人參 乾薑各三兩 半夏半升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
右七味,以水一斗,煑取六升,去滓再煎,取三升,溫服一升,日三服。
病者脈數,無熱微煩,默默但欲臥,汗出。出得之三四日,目赤如鳩眼,七八日,目四眥黑,若能食者,膿已成也,赤小豆當歸散主之。
赤豆當歸散方
赤小豆三升浸令芽出曝乾 當歸十兩
右二味,杵為散,漿水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
陽毒之為病,面赤斑斑如錦紋,咽喉痛,唾膿血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湯主之。
陰毒之為病,面目青,身痛如被杖,咽喉痛,五日可治,七日不可治,升麻鱉甲湯去雄黃蜀椒主之。
升麻鱉甲湯方
鱉甲手指大一片灸 雄黃半兩研 升麻 甘草各二兩 蜀椒炒去汗一兩
右六味,以水四升,煑取一升,頓服之,老小再服,取汗。肘後千金方陽毒用升麻湯,無鱉甲有桂:陰毒用甘草湯,無雄黃。